第一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等文件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艺术学院两个艺术类专业学生不得申请转出,可接受少量转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院不予考虑接受: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2022级高水平运动员(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的按《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执行);
(五)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七)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三条 接受转专业人数控制:
1. 接收部分对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表演专业确有兴趣、有一定专业特长、身心健康的学生转入该专业。
2. 艺术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各专业建设规划、招生规模、现有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确定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接受转入人数控制在10%。
第四条 转专业工作程序:
1. 艺术学院在本科生院网站发布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后,在学院官网公布《艺术学院接受转专业学生细则》及经过学校核准的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
2. 2023年2月20日—2月21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2023年2月22日—2月23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3. 在接到学生申请后,2023年2月24日—3月1日,艺术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测试。(1)戏剧影视文学的转专业测试方式为“面试”,内容为从“戏剧影视基础知识”和“故事创意”两个方面考察学生的专业能力,分值各占50%;(2)表演的转专业测试方式为“面试”,内容为从“声、台、形、表”四个方面考察学生的专业能力,分值各占25%。说明:如遇到疫情等不可控因素,两个专业的转专业测试改为线上测试,测试内容不变。
4. 2023年3月2日,专业测试结果提交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学校本科生院审批。
5. 2023年3月3日—3月9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2023年3月10日前,艺术学院教学秘书到本科生院南105办公室领取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专业的有关手续。
第五条 专业测试的指标包括:学生对专业的了解、学生的专业成果、学生在专业方面发展的潜质、学生对老师所提问题的回答情况。
第六条 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除公共课和已修的转入专业的专业课予以承认外,其他课程原则上按选修课程计算学分。
第七条 未尽事宜,由艺术学院本科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艺术学院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