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武大本函【2016】60号)和《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16】43号)的精神,经艺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批准,特制订本年度我院“推免生”工作的相关规程如下:
一、2017年,学校分配给艺术学院的推免生名额为6人。6个名额不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也不设置留校限额,学生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充分保障推免生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公平竞争,科学选拔。
二、根据要求,成立专门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真落实选拔过程和选拔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工作小组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刘丹丽
副组长:李海波、王杰红
成员:汪余礼、易栋、赵黎、魏尚娥、代娟、田琼
三、制定《艺术学院2017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明确推免生条件、综合评分办法以及推荐程序等,切实保障工作开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公布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按照学校部署,具体安排如下:
1、9月13-14日,拟定推荐办法,公布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推免名额、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并通知戏文、表演两个专业的毕业生;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艺术学院推免生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
2、9月14-15日,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考核、审查、筛选,并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同时录入“武汉大学本科教务信息管理系统”,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期7天。
3、9月21日,按照推免名额遴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和推免实施细则,由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本科生院教务处南105室。
4、9月21-22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5、9月25日,推荐阶段截止。
五、后续工作补充说明。推荐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启动接收录取工作,两个阶段独立、分开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同学将按下一步工作的安排,进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有关事项。
艺术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二0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