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和《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通过考生申请、考核专家组审阅考生相关材料后集体评议,按总评分(教育背景×10%、科研能力×50%、培养潜力×30%、综合素质×10%)排序确定候选人名单(见附件),专项计划单列。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现将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3月16日—3月22日。考生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2023年3月22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候选人于2023年3月24日16:00前以“姓名-报考专业”申请加入QQ群“2023博士综合考核群”(群号码:496465059),考核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综合考核时间拟定2023年3月27日,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详情请见学院网站“艺术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未按时参加综合考核者视为自愿放弃。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920
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2380 Email:892336471@qq.com
附: 艺术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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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