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4人,全部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招收跨学科考生。其它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考核工作,并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组长及成员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候选人的确定及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于2022年11月25日—12月21日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学院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申请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生可于2023年1月6日17: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一)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外语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详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报考我院的普通考生(非专项计划)不参加外语水平考试,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方能提交博士申请: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SSCI、A&HCI刊物上发表艺术学类的英文文章;
2.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3.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425分以上或成绩合格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八级成绩合格或以上,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五级(PETS-5)成绩60分及以上。
4.本科或研究生为英语专业,或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5.日语/俄语/法语/德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或以上。
五、提交申请材料
接收申请材料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27-68752380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汉大学文理学部人文馆北楼艺术学院407室(教学管理与实践办公室)
邮寄方式:EMS或顺丰(不含顺丰同城),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邮寄纸质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接收。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者须在2022年12月2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寄出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均用A4纸复印,封面要求含:标题(2023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申请材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材料按《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邮寄材料外部请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生申请材料”。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含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3年2月—3月。具体安排请关注武汉大学艺术院官网。
(二)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道德、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英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10%,创新潜质50%的比例确定。
即: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英语水平×10%+培养潜质×50%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类别见《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
九、其他事项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艺术学院:027-68752380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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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