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在艺术学院范围内以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艺术学院团委书记(内设机构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共青团武汉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书记(内设机构主任)1名
二、资格条件
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党团工作经历,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 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三、选拔程序
1.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若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2.确定考察人选。学院召开党委会,根据推荐结果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告。
3.组织考察。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
4.讨论决定。学院召开党委会进行讨论研究,听取考察情况,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拟任人选。对于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情况,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5.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上报学校审批并发文任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选任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核。校团委审议通过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审批并发文任用。
四、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选任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68755163
监督邮箱:ysxy@whu.edu.cn
特此公告
中共武汉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